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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同大學媒體設計研究所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

大同大學媒體設計研究所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

民國1041022日系務會議訂定

民國106215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

民國 107 6 12 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

民國 107 9 20 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

民國10859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

民國110129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

  • 第一條 大同大學媒體設計研究所(以下簡稱本所)為獎勵成績優異、志願協助系(所)教學、招生試務及一般行政工作,訂定「大同大學媒體設計研究所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  • 第二條 本所「研究生獎助學金」發給原則如下:
  1. 本校學生就讀本所者,皆可領取。
  2. 入學後分研一兩學期核撥獎助學金二萬元,入帳時間依學校作業而定。
  3. 獲頒「大同大學李景星李蘇郁伉儷勵學獎助學金」、「大同大學鼓勵應屆畢業生修 讀本校碩士班助學金」等獎助學金者,仍可領取本所研究生獎助學金。
  4. 獲頒「大同大學鼓勵應屆畢業生修讀本校碩士班助學金」或「本所研究生獎助學金」 者,入學兩年內需協助至少2場招生試務。
  • 第三條 研究生競賽成果與出國進修獎助學金發給原則如下:
  1. 依據「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一覽表」公告,學生參與第一 等國際設計競賽及臺灣國際學生創意設計大賽且成績優異者,每件作品頒發獎助學金一萬元整。
  2. 研究生獲得系上推薦出國進修並成績優異者,得依出國進修國家發給獎助學金。且需於個人學位論文口試前提出獎助學金申請。
  • 第四條 本辦法未盡事宜,悉依相關法規辦理。
  • 第五條 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、院務會議備查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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